幼儿园收费透视
作者:中央教科所 王化敏 本报记者 陈晓蓓 来源: 上传时间:2004-09-15
幼儿园收费一直是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收费的多少已成为当前幼儿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时下名目繁多的“班”、“特色技能”的园,多如春笋,其目的只有一个――多收费。
背景:按质论价打破了政府“包揽”
幼儿教育既是基础教育事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性、福利性事业。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其收费标准与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基本一致。90年代以来,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幼儿园工作条例》,各省、地教育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了幼儿园“分类评估,按质论价”的收费办法,使政府和教育部门办园的收费开始打破政府“包揽”的局面。这样不仅扩大了幼儿教育的投资来源,同时也带动了其他各类幼儿园的发展。
据教育部不久前对全国14个省(市)的调查反映,目前,在收费改革问题还没有引起地方政府足够重视的情况下,许多城市的幼儿园为了弥补办园经费的不足,开始出现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如:赞助费、各种兴趣班、特长班等),从而使各类幼儿园收费的标准和办法发生了巨大变化。
现象:愈演愈烈的高收费、乱收费
实行“优质优价”的收费政策以后,一些个体幼儿园出现“高标准、豪华型、高收费”的办园倾向,收费标准不断攀升。有些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也与之相比照,高收费的现象因此愈演愈烈。尤其是近期,一些大城市施行办园体制改革,对一些办园条件好的幼儿园进行收费改革,将每生每月收费上涨到1000-2000元的水平。北京市有的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已高达3万元甚至更多。这种本不应该收取的费用反而成了幼儿园的主要经费来源。
目前赞助费的收取处于无序状态。收取的办法多以办“特色园(班)”、“实验园(班)”为由,招徕生源。时下流行的“双语幼儿园”、“艺术幼儿园”、“蒙台梭利班”、“早期潜能开发”、“早期阅读识字”、“珠心算”、“体操班”等名目繁多的实验园(班),都在收取高额“学习”费。有的所谓的“名教授”、“名博士”也加入其中。实际上,这类幼儿园的特色多是对幼儿进行某种技能的强化训练,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是相悖的。有些幼儿园则以单项“需要”为借口,一次性收取高额费用,使家长们叫苦不迭。
此外,由于无法可依,缴纳赞助费的随意性很大,“谁有钱就可以进,谁有关系还可以减免”。这种混乱状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据调查显示,幼儿园收取赞助费的表现:一是面广;二是价码高;三是随意性大,收不收,收多少,园长一个人说了算;四是失控,有的幼儿园收赞助费不给家长开正式发票。
原因:国拨幼教经费仅占教育经费的1.3%
根据教育部“2000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资料”,国家拨款的幼儿教育经费在逐年增加。但长期以来,政府投入依然严重不足。国拨经费仅占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数的1.3%左右,2000年,全国在园幼儿有2244万人,幼儿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只有128元,与其他非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差距很大(中等专业学校为2368元,高中为1412元)。物价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显然过低。幼儿教育经费长期短缺,使许多没有得到政府和教育部门投入的幼儿园困难重重,难以发展。
另外,有的城市在新建小区内建有配套的幼儿园,但教育部门在从建筑部门接管此类园所以后,用租赁的方式进行投标,把这些园所再租给集体或个人,而承办人每年上缴的几十万元的租金,必然将通过各种方式转嫁到孩子和家长的身上,这无疑加大了此类园所的成本。
后果:这些钱家长该花吗?
为了维持运转,为了获取暴利,一些幼儿园忽视了幼教的社会职能及公益事业作用,一味地迎合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开办各种所谓的特色班和特色园,许多家长以为这些都是必修的,彼此互相攀比,惟恐自己的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
幼儿园不是商品交易所。幼儿时期的教育效果,主要表现为隐性的、滞后的、长期的效果,具有终身发展价值。而一些幼儿园急功近利,挖空心思,从容易看到效果的“专项训练”入手,以牺牲保教质量为代价,剥夺了孩子最需要自由交往的时间和空间,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终身发展是极为有害的。有的家长甚至相信通过这些训练能提高孩子的“智商”。孩子在长期的非自然的压力下,那些不符合幼儿认知发展规律、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不仅对幼儿智力发展没有促进作用,反而会降低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养成不良的、被动的学习习惯,甚至使儿童最可宝贵的求知欲、探索精神、自信心会在这些训练中逐渐丧失。此外,过量的训练还会导致器官异化。
要知道有些“特长班”的内容本来就是幼儿园应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的一日活动的内容,如适宜儿童的绘画、舞蹈、手工、唱歌、讲故事、朗诵、下棋等。如果为了赚钱,把这些活动视为“特长班”的内容,那些没有参加“特长班”的孩子学什么?教师在日常教育工作中敷衍了事,在正常的教育时间内克扣教育内容或不尽力,从而浪费了儿童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是不是一种违规行为?幼儿园全面贯彻《纲要》的精神又将如何解释?
对策与建议
建立规范的、有激励机制的幼儿园收费办法势在必行。幼儿园收费的规范和调控管理是幼儿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当前幼儿园的收费改革要坚持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的规定。幼儿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性和社会公益性,政府对幼儿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加强教育部门对经费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幼教资源的合理调整和利用。对此有专家建议:
――加强收费管理,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和教育部出台收费管理办法,以规范幼儿教育的收费行为。各省、市、自治区的人民政府不宜将收费标准的审批权下放到地、市,以免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幼儿园应坚持实行一费制。明确收费的项目,即只收取保育费和教育费(保教费),防止以各种“特色”为名的收费纳入到教育收费项目中去。
――实行非义务教育收费的“成本分担”原则,以质定价、按级收费。收费标准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原则,按“经常性成本”(日常经费)和“基本建设(房舍建设)”成本分开计算成本。不同类型的幼儿园,成本计算应不同。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拨款和幼儿家长缴费分担教育成本的机制。
――教育部门要尽快制定幼儿园评价标准,以教育质量为主要评价指标。各省要限定收费范围,制定收费上下线,拉开大跨度的收费等级,激励幼儿园发展。
――幼儿园基本建设的标准要按教育部、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执行,引导国家、个人投资者不超标准建设和装修,以减少资金的浪费,减轻家长的负担。
――幼儿园的教学设备标准要按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的要求执行,大力提倡利用无害的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为儿童提供大量可操作的材料,这也是世界各国幼儿园都倡导的:降低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加大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政府应对有困难的幼儿园给予扶持,尤其是对贫困地区的幼儿园要给予政策倾斜。政府不能削减国办园经费的投入,发挥国办园优势资源的利用,保证优质国办园在本辖区范围的业务指导、示范、培训、信息、家庭咨询等幅射的作用。
《中国教育报》2002年6月28日
背景:按质论价打破了政府“包揽”
幼儿教育既是基础教育事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性、福利性事业。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其收费标准与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基本一致。90年代以来,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幼儿园工作条例》,各省、地教育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了幼儿园“分类评估,按质论价”的收费办法,使政府和教育部门办园的收费开始打破政府“包揽”的局面。这样不仅扩大了幼儿教育的投资来源,同时也带动了其他各类幼儿园的发展。
据教育部不久前对全国14个省(市)的调查反映,目前,在收费改革问题还没有引起地方政府足够重视的情况下,许多城市的幼儿园为了弥补办园经费的不足,开始出现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如:赞助费、各种兴趣班、特长班等),从而使各类幼儿园收费的标准和办法发生了巨大变化。
现象:愈演愈烈的高收费、乱收费
实行“优质优价”的收费政策以后,一些个体幼儿园出现“高标准、豪华型、高收费”的办园倾向,收费标准不断攀升。有些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也与之相比照,高收费的现象因此愈演愈烈。尤其是近期,一些大城市施行办园体制改革,对一些办园条件好的幼儿园进行收费改革,将每生每月收费上涨到1000-2000元的水平。北京市有的幼儿园收取赞助费已高达3万元甚至更多。这种本不应该收取的费用反而成了幼儿园的主要经费来源。
目前赞助费的收取处于无序状态。收取的办法多以办“特色园(班)”、“实验园(班)”为由,招徕生源。时下流行的“双语幼儿园”、“艺术幼儿园”、“蒙台梭利班”、“早期潜能开发”、“早期阅读识字”、“珠心算”、“体操班”等名目繁多的实验园(班),都在收取高额“学习”费。有的所谓的“名教授”、“名博士”也加入其中。实际上,这类幼儿园的特色多是对幼儿进行某种技能的强化训练,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是相悖的。有些幼儿园则以单项“需要”为借口,一次性收取高额费用,使家长们叫苦不迭。
此外,由于无法可依,缴纳赞助费的随意性很大,“谁有钱就可以进,谁有关系还可以减免”。这种混乱状况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据调查显示,幼儿园收取赞助费的表现:一是面广;二是价码高;三是随意性大,收不收,收多少,园长一个人说了算;四是失控,有的幼儿园收赞助费不给家长开正式发票。
原因:国拨幼教经费仅占教育经费的1.3%
根据教育部“2000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资料”,国家拨款的幼儿教育经费在逐年增加。但长期以来,政府投入依然严重不足。国拨经费仅占幼儿园教育经费总数的1.3%左右,2000年,全国在园幼儿有2244万人,幼儿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只有128元,与其他非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差距很大(中等专业学校为2368元,高中为1412元)。物价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显然过低。幼儿教育经费长期短缺,使许多没有得到政府和教育部门投入的幼儿园困难重重,难以发展。
另外,有的城市在新建小区内建有配套的幼儿园,但教育部门在从建筑部门接管此类园所以后,用租赁的方式进行投标,把这些园所再租给集体或个人,而承办人每年上缴的几十万元的租金,必然将通过各种方式转嫁到孩子和家长的身上,这无疑加大了此类园所的成本。
后果:这些钱家长该花吗?
为了维持运转,为了获取暴利,一些幼儿园忽视了幼教的社会职能及公益事业作用,一味地迎合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开办各种所谓的特色班和特色园,许多家长以为这些都是必修的,彼此互相攀比,惟恐自己的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
幼儿园不是商品交易所。幼儿时期的教育效果,主要表现为隐性的、滞后的、长期的效果,具有终身发展价值。而一些幼儿园急功近利,挖空心思,从容易看到效果的“专项训练”入手,以牺牲保教质量为代价,剥夺了孩子最需要自由交往的时间和空间,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终身发展是极为有害的。有的家长甚至相信通过这些训练能提高孩子的“智商”。孩子在长期的非自然的压力下,那些不符合幼儿认知发展规律、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不仅对幼儿智力发展没有促进作用,反而会降低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养成不良的、被动的学习习惯,甚至使儿童最可宝贵的求知欲、探索精神、自信心会在这些训练中逐渐丧失。此外,过量的训练还会导致器官异化。
要知道有些“特长班”的内容本来就是幼儿园应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的一日活动的内容,如适宜儿童的绘画、舞蹈、手工、唱歌、讲故事、朗诵、下棋等。如果为了赚钱,把这些活动视为“特长班”的内容,那些没有参加“特长班”的孩子学什么?教师在日常教育工作中敷衍了事,在正常的教育时间内克扣教育内容或不尽力,从而浪费了儿童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是不是一种违规行为?幼儿园全面贯彻《纲要》的精神又将如何解释?
对策与建议
建立规范的、有激励机制的幼儿园收费办法势在必行。幼儿园收费的规范和调控管理是幼儿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当前幼儿园的收费改革要坚持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的规定。幼儿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性和社会公益性,政府对幼儿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加强教育部门对经费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幼教资源的合理调整和利用。对此有专家建议:
――加强收费管理,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和教育部出台收费管理办法,以规范幼儿教育的收费行为。各省、市、自治区的人民政府不宜将收费标准的审批权下放到地、市,以免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幼儿园应坚持实行一费制。明确收费的项目,即只收取保育费和教育费(保教费),防止以各种“特色”为名的收费纳入到教育收费项目中去。
――实行非义务教育收费的“成本分担”原则,以质定价、按级收费。收费标准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原则,按“经常性成本”(日常经费)和“基本建设(房舍建设)”成本分开计算成本。不同类型的幼儿园,成本计算应不同。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拨款和幼儿家长缴费分担教育成本的机制。
――教育部门要尽快制定幼儿园评价标准,以教育质量为主要评价指标。各省要限定收费范围,制定收费上下线,拉开大跨度的收费等级,激励幼儿园发展。
――幼儿园基本建设的标准要按教育部、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执行,引导国家、个人投资者不超标准建设和装修,以减少资金的浪费,减轻家长的负担。
――幼儿园的教学设备标准要按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的要求执行,大力提倡利用无害的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为儿童提供大量可操作的材料,这也是世界各国幼儿园都倡导的:降低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加大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政府应对有困难的幼儿园给予扶持,尤其是对贫困地区的幼儿园要给予政策倾斜。政府不能削减国办园经费的投入,发挥国办园优势资源的利用,保证优质国办园在本辖区范围的业务指导、示范、培训、信息、家庭咨询等幅射的作用。
《中国教育报》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