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签下“安全状”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4-10-21
昨日记者从营口市站前区文教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站前区幼儿园安全工作,站前区文教局和各办园单位签订责任状,规定一旦孩子出现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园长的领导责任。
据介绍,在这个责任状中,站前区文教局要求各办园单位要健全各种安全制度,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头;强调幼儿园的周边环境、房屋、室内外活动器械、设施、设备等要安全适用,保证幼儿的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禁“三无”产品进园;幼儿园要把好大门,确保与孩子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入内;严格执行各种制度,保证幼儿在园期间不出意外等。站前区文教局将随时抽检,一旦发现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园长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