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检查幼儿园围墙门窗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4-11-18
晨报讯 (记者 房延彦)今后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在事发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昨日,沈阳市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有关部门决定,从11月中旬起至12月底,沈阳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文化局、工商局及新闻出版局等八大部门,将联合开展对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治。
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教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15项制度就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
学校 全校外出活动须报批
据悉,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非正常伤亡以及综合治理案件等重大安全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向区、县(市)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或漏报、谎报,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有关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中小学、幼儿园的全体外出活动须报区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工作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以及其他集体外出活动需报校长批准。
各单位 制定事件应急预案
会上,沈阳市教育局长李梦玲要求有关方面定期检查、维护、维修中小学和幼儿园基础设施、设备及校舍、围墙、门窗、防护措施,尤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学校的危房等方面的检查和改造,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此外,各中小学、幼儿园还将制定对火灾、食物中毒、房屋倒塌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在出现紧急情况下,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迅速报警,迅速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减少损失。
公安 加强校园周边巡逻
据悉,沈阳市公安局将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
更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门还将加强警力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并加大治安情况复杂校园周边地区的巡视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