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低保户子女读幼儿园拟发补贴
作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上传时间:2008-08-15
补贴标准和方法尚未出台,政府拟出台促进学前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本报讯(记者 王文杰 实习生 刘青)低保户子女上幼儿园,有望能领到补贴;幼儿园在改善办学条件时,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政府还可能给予贷款贴息补助。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教育局了解到,中山市委市政府拟出台促进学前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而上面的两条措施,都是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为适应将要出台的政策,中山市教育局近日发出通知,暂停村办集体幼儿园转制。
计划提高幼教学历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中山正在草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目前已制定了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记者看到,中山市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5%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30%,其中八成以上的镇区都要拥有一所省一级幼儿园,享受政府补贴的幼儿园达到20%以上。到时,全市四分之一的幼儿教师,都要有大专以上的学历。
依据征求意见稿中的计划,到2015年,中山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要达到98%以上,每个镇区都至少有一所省一级幼儿园,全市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
制定入园救济制度
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的投入,是征求意见稿中的重要内容。依据意见稿中条文,中山拟制定入园救济制度。这个制度若实行,中山市镇两级政府,将对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实行入园补贴,以保证低收入家庭子女享有学前教育的机会。但意见稿,并没有明确补贴的标准和方法。
除建议实行入园救济制度外,征求意见稿中还计划制定鼓励学前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的方法。依据这个方法,学前教育机构投资更新设备,改善办学条件时,若投资额度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将给予贷款贴息补充,经费由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来负担。
村办集体幼儿园暂停转制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将会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依据意见稿中的制定的方法,镇(区)公办幼儿园在进行体制改革时,要实行园长负责制和教职员工聘用制,要实行优教优酬。此外,还要求每个镇区都要办好一所以上的公办幼儿园。并依据“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鼓励非城区的村(居)委会,办好一所规范幼儿园。
记者从中山市教育局了解到,为适应将要出台的政策,该局近日已发出通知,即日起暂不受理村集体办幼儿园转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