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学前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事件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2-01-06
1.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放50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放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国家层面实施学前教育系列重大项目。
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依托农村小学富余校舍增设附属幼儿园、在偏远农村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二是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包括扶持城市部门、集体办园,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三是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四是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
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二是坚持地方为主,中央奖补。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四是坚持立足长远,创新机制。要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经费投入及使用管理机制。
另外,中央财政还设立“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主要是扶持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园及扶持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
2. 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结。
9月28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召开的通气会上介绍,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目前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未来3年各地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可新增园位500多万个。预计国家“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可以提前实现。
3. 幼儿教师国培计划启动。
10月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精神,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4. 江苏省南京市从2011年9月新学期开始发放“幼儿助学券”。
4月3日,南京市政府召开全市幼儿助学券发放工作会议,从9月新学期开始,包括流动人口子女在内的全市17万在符合兑现条件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享受政府发放的“幼儿助学券”。 为了体现政策的普惠性,对于在南京有固定住所、有固定工作、有纳税证明的外来人口,同样向其适龄学前教育子女发放“助学券”。
5. 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9月1日,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则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同时,陕西省还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
6. 北京市教委针对小规模办园出台相应规定。
4月8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公布《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小规模幼儿园,是指办园规模较小、相关设施条件达不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的基本标准、办园规模在4个班及以下、收托幼儿40至100名左右的幼儿园,《规定》明确了小规模幼儿园在硬件设施、安全防范、师幼配比、教育质量、检查考核评估等方面的要求,该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7. 学前教育立法前期工作启动。
4月29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表示“教育部已启动学前教育立法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调研当中。”
8.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刘焱教授关于加快落实“国十条”、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提案,被教育界全部109名委员集体签名通过并提交大会提案组,成为十一届全国政协教育界组四年来的首份联名提案。
2011年3月5日,在十一届政协教育界别41组讨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时,在座的其他35位委员纷纷展开讨论,决定就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向大会提交一份集体提案,委托刘焱委员执笔完成。41组的每个委员都提出了细致的修改意见。几易其稿,最后成为教育界两个小组109名委员的联名提案。这份提案,直面中国学前教育的若干问题,围绕五个“从哪里来”,就当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七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七条可行性建议。其中,关于幼教师资的问题,被认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9. 2011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8月8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未来十年儿童教育发展的目标,8月15日至16日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广大妇女儿童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抓紧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家长和老师应给儿童自由成长的空间,让儿童自由地说、自由地想、自由地行,儿童才能更好地成长,人类社会才能拥有更美好、更文明的未来。
10. 甘肃等地发生幼儿园校车事故,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幼儿校车首次进入国家标准。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发生幼儿园校车事故。1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出席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时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抓紧完善校车标准。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这标志着,幼儿校车首次进入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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