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江西频道 上传时间:2012-07-20
近年来,江西省始终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作为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加快布局,加强师资,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 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目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省政府专门成了省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教育的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全省各地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起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明确了五条发展原则,三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和六项主要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计划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逐步构建起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13年底,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规划三年内做到100%的县(市、区)城区至少有一所符合省级示范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60%的乡镇至少建有一所符合省定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同时从硬件建设、经费投入、队伍保障、内涵建设四个方面制定了十项计划,明确了推进学前教育时间表、路线图。 我们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了《江西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2011-2015年)》。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发展经费,有效解决“入园难”。目前全省上下正如火如荼实施学前教育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江西省进一步加大了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逐年增加,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2011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631.70亿元,其中学前教育经费投入20.41亿元,所占比例为3.23%,比2010年增加6.41亿元投入;全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04.45亿元,其中国家财政学前教育经费5.24亿元,所占比例为1.03%,比2010年增加3.27亿元投入;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额为472.48亿元,其中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4.98亿元,所占比例1.05%,比2010年增加3.13亿元投入。江西省正在组织调研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争取早日出台有关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性投入。 2011年,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民生工程,安排5000万元,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省各地投入3500万元,资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在读幼儿,包括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资助人数达到34300人。江西省正在制定政策,逐步实施全省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突出重点,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 针对江西省公办幼儿园较少的情况,江西省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建设公办幼儿园。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改扩建121所农村乡镇示范幼儿园。中央财政安排江西省2011年项目资金4.4亿元,用于全省623个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和1673个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在“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工程”中安排江西省项目资金7300万元,用于7个贫困县建设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22个,建设规模61300平方米。 江西省对城区幼儿园建设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时,规划建设好配套幼儿园,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建成后应移交当地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组织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当地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幼儿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目前,全省各地新城区建设中,都统筹规划了幼儿园建设。 积极扶持,办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江西省将民办幼儿园工作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在《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在《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中,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灵活多样、收费合理的幼儿园,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了《江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计划,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出台政策,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鼓励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2011年,江西省省本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支持普惠性农村民办幼儿园。其中投入954万元,支持113所已具备较好基础的乡镇民办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帮助其进行功能改造,添置保教设备,完善生活设施,使其建成达到省级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标准;投入2046万元,帮助674所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添置保教设备。今年,为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省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加安排5000万元,使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总量达到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建设一批乡镇公办示范幼儿园和民办示范幼儿园,奖励对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工作较好的县(市),帮助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添置保教设备。 加强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 一是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省教育厅正在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明确各类幼儿园的举办条件和基本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分类考核。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各地对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各县(市、区)严审办园条件把好准入关,均制定了《幼儿园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完善了幼儿园审批程序,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理整顿和取缔非法办园行为。 二是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省发改委正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原则,将出台江西省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程序,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三是加强了安全管理。全省各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各种安全措施,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涉及日常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管理等方方面面,有力地保证了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加强指导,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省教育厅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江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加强宣传学习,认真执行。设立家长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对违反幼儿园保育教育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逐步建立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营造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今年五月,我们在全省幼儿园部署开展了幼儿“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编发科学育儿宣传海报1万份。各地幼儿园按要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培养幼儿学习兴趣与求知欲望,培养幼儿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通过活动,引领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科学办园、规范办园,引导广大家长和全社会树立科学育儿理念,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强化培训,提升幼儿园师资素质 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教职工86222名,比2011年新增17036名,其中专任教师52895名,比2011年新增11526名。从2011年起,江西省将幼儿教师培养列入全省“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每年按岗位需求计划,为贫困边远地区培养幼儿教师。2011年在争取教育部、财政部“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资金1800万元的基础上,江西省省级财政投入1200万元,开展了顶岗实习和置换培训、短期集中培训、转岗教师培训等,圆满完成培训农村幼儿教师8500人(其中国培5100人)的目标,其中短期培训2500人,转岗2200人,脱产置换培训400人,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们将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师资素质。我们计划通过省、市、县三级培训,每年培训1万名左右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到2015年完成一轮全员培训。 加强督导评估,形成督促机制 我们印发了《江西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赣教督字[2012]7号),建立起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发展学前教育政策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入园难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缓解作为督查重点,同时将学前教育考核情况纳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举措不力、力度不够、效果不好的,将加强指导和问责。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每年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办园水平进行评估定级,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评估,促进了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今年5月,我们对芦溪县等九个县(市、区)开展了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通过抽查、走访幼儿园、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方式全面了解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后,我们下发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地更加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加强管理,扎实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工程 我们坚持“保基本、强基层”的原则,认真实施好学前教育项目工程。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江西省实施教育学前教育项目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省教育厅、财政厅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提出“三严格”的要求。即严格组织实施《农村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规划》,确保建设一所,合格一所。原则上不得调整已规划项目;严格落实承诺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到位;严格建设程序,按照幼儿园保育教育对园舍的功能要求,制定改建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施工。三是出台设备指导目录。我们下发了幼儿园设备配备目录,要求各地依法采购设备设施,坚持安全实用的原则、分类配置的原则、保障基本的原则,严格按照目录配置。要求合理安排配置进度,确保2012年秋季开学,项目幼儿园能正常投入使用。四是开展项目进度检查。5月我们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学前教育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地把握进度,严格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保障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实施好学前教育项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孙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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