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规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9-12-02
幼儿园园规
一、认真招待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思想。
二、严格招待岗位责任制,不在班上干私事。 三、为人师表,言谈有度,为孩子作表率,老师之间互相尊敬。以老师相称,以礼相待,态度和蔼,不打闹,不议论别人等。 四、全园职工衣着整洁,发型大方,不配带发饰物,不化艳状。 五、不吃不拿不私分园内一切财物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不借用园内幼儿物品,不用幼儿用具,不躺不坐幼儿床。 六、不准接受家长礼物及馈赠,不利用幼儿及家长拉关系办私事。 七、工作人员衣物及杂物一律不准进幼儿活动室,睡觉室,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时间吃食物,吃饭,上班时间不准吃早点。 八、全园教职工都需要说普通话,教养员无论课上课下都必须说普通话,并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拿放东西轻)。 九、职工家属和孩子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活动室、睡觉等。 十、幼儿教学活动时,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随意进出活动室,以免分散幼儿注意力,不得在幼儿活动室喧哗。 十一、不得骑车出入园所,自行车需放在指定地方,保持园貌整洁。 十二、幼儿内不乱堆、乱放,做到五化(美化、净化、安全化、儿童化、绿化)。 十三、园内各班发现传染病及其它事故需及时报领导和家长,不准隐瞒弄虚作假。 十四、园所工作人员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统一安排,服从调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树立全局观念,共同做好工作。 十五、在一切为了孩子的共同目标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搞好园内、班内团结。求大同存小异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六、模范遵守幼儿的一切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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