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早期干预,促进普特融合
作者:江琴娣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上传时间:2013-12-12
0~6岁是孩子身心发展迅速、可塑性极高的时期,3岁时孩子的大脑已达到成人脑重的75%,从出生到5岁又是孩子智力发展的最快阶段。因此,加强对这个年龄段的干预工作,以O~6岁孩子为早期干预对象,特别加强对O~3岁婴幼儿的早期干预,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何为早期干预
琳琳今年已经4岁了。她出生时顺产、足月,但在出生后的第二天却没有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出生后42天的复查依然没有通过。3个月后经过详细的医学诊断,琳琳被确诊为听觉损伤程度为90(左耳)和100(右耳)的先天神经性耳聋患儿。由于没有家族遗传史,她的妈妈怀孕时没有用过药物,没有受过辐射,所以琳琳的病因至今不明。
所谓早期干预,主要是指为学龄前孩子中具有发展缺陷或有发展缺陷可能的家庭提供各项专业服务,包括早期鉴别、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并针对其特殊需要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教育、社会服务及家庭育儿指导等方面的综合性服务。希望通过及早而持续的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措施,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使这些孩子在身体、认知、行为、情绪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发展得以改善和提高。
早期干预的对象主要有四类:一是身心障碍的孩子,包括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力障碍、自闭症、运动障碍、脑性瘫痪、多重障碍等;二是发育迟缓的孩子,这类孩子在认知发展、生理发展、语言及沟通发展、心理社会发展或生活自理机能等方面产生异常情形或可预期发展异常情形;三是高危儿童,这是由于遗传、怀孕、分娩或环境中的不利因素而导致发育迟缓或缺陷的儿童,主要包括高危妊娠母亲所生的婴儿、低出生体重儿(体重在2500克以下)、出生时重度窒息的新生儿、有疾病的新生儿等;四是上述三类孩子的家庭。
以上案例中的琳琳,就是其中的一类早期干预对象。有不少研究者认为,有明显生理缺陷的新生儿在日后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问题,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对孩子后天所处环境的改变而得到改善。相反,那些身体健康的新生儿,如果后天所处环境不良,或者所接受的刺激不当,也会在学前阶段表现出明显的发展障碍。
如何进行早期干预
在琳琳刚刚被确诊为患有重度听觉损伤时,她的父母都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为了治好女儿的病,他们多方求医,花费了大量的钱财、精力和时间,但均以无效告终。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得知医学尚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结论后,琳琳父母开始正视现实,决定不再把时间和金钱花在无谓的治疗上。他们开始大量收集资料,因此获得了很多关于聋儿养育方面的知识,还在与网上结识的有教育经验的聋儿家长和特殊教育专业人士的交流中得到了很多启发和指导。在琳琳4个月时就为她装了耳背式助听器,所以琳琳对声音的感知基本没有落后于正常孩子。同时,他们选择由自己对琳琳进行语言干预训练。
特殊儿童普遍存在第一性缺陷和第二性缺陷。第一性缺陷是指身体器官或组织的损伤或功能缺失,如听觉系统的损伤或功能丧失,视觉系统的损伤或功能丧失,大脑器质性或功能性损伤等;第二性缺陷则是与第一性缺陷有某种联系或者是由第一性缺陷导致的缺陷,如听觉损伤导致的语言缺陷,脑损伤导致的认知缺陷等。早期干预的重要内容是对特殊儿童缺陷的矫正或补偿,使特殊儿童第一性缺陷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更重要的是可以预防或减少第二性缺陷的发生。
早期缺陷补偿与功能训练是医学干预和教育干预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早期干预训练恢复或重建特殊儿童的某些重要功能。如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材的配备及听力语言训练,视力障碍儿童助视器材的配备及定向行走训练,肢体障碍儿童辅助器具的配备及移动训练等。早期功能训练主要是矫正或消退特殊儿童适应不良的行为,强化其适应良好的行为。大多数特殊儿童的早期功能训练涉及感知运动、生活自理、认知与学习、语言沟通、社会交往等领域。在这个案例中,琳琳父母正是利用孩子的语言发展期,及时对琳琳进行语言训练,发展琳琳的语言沟通能力。
另外,早期干预还可以进行早期智力开发和早期人格培养。早期智力开发不仅是针对智力障碍儿童缺陷的直接矫正和补偿措施,而且也是其他障碍儿童早期干预的主要内容,主要通过早期向特殊儿童提供丰富的刺激信息及各种学习活动,使其智力得到健康发展。早期人格培养主要是训练特殊儿童具备社会认可的行为,矫正或消退其不良行为,为特殊儿童形成健全的人格奠定基础。早期人格培养涉及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是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将使特殊儿童终身受益。对特殊儿童来说,在早期干预过程中帮助其形成正确的自我观念,形成自尊、自立、自强的人格特征显得尤为重要。
早期干预如何取得成效
琳琳两岁半时进入普通幼儿园,开始上托班。她的生活、学习能力都不落后于正常儿童,是老师心中聪明活泼的好孩子,这些完全得益于琳琳父母对琳琳进行的积极有效的家庭早期干预。
早期干预需要家长、教师及医务工作者齐心协力,才能真正取得成效,使有障碍的孩子能够快乐成长。
对于家长而言,首先家长在对有障碍的孩子进行干预时,必须根据孩子的身心发展水平以及残障类型与程度,遵循从易到难、逐步提高的顺序促进其发展:同时,要全面了解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残障程度,做到量力而行;在对孩子进行早期干预时,还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案例中琳琳父母就是根据孩子的发展情况确定和调整训练内容,帮助孩子学习和成长的。
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家长因为孩子的残障而心存内疚,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一切事物都包办代替,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批评、不教育,这种过度的爱很容易让孩子形成不良的性格特征和行为习惯。因此,家长要理性地关心爱护残障孩子,适度满足其合理的需求。同时,家长不应该以“孩子有残障”为借口放松对孩子的要求,也不应该采用过于严厉的方式对待孩子的不足。尤其是在干预训练时,有的家长急功近利,当孩子达不到应有的目标时,轻则训斥,重则体罚,这不仅使孩子对干预训练产生畏惧心理,而且也使孩子对家长敬而远之,无法有效实现早期干预的目标。因此,家长在训练孩子时,既要给他们设立合理的规则和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帮助其实现这些目标,也要了解孩子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干预的目标和方法。
当发现并确诊了孩子的残障问题之后,家长要尽快寻求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使孩子能得到及时的康复训练,降低障碍程度。同时,干预的内容和方法可以和家庭活动联系起来,如孩子吃饭、穿衣、如厕等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完全可以和家庭的一日三餐、日常起居结合起来,和孩子平时的游戏结合起来。这不仅避免了训练形式的单一枯燥,而且还可以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达到最佳的训练效果。家长还要积极整合各方干预力量,家长的言行要一致,对孩子的要求要前后一致,家庭成员间的干预训练要一致,家园密切联系,训练目标保持一致,这样才能让干预起作用。
对于教师而言,要做好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融合,首先要鼓励特殊儿童自己选择活动和物品,给特殊儿童选择活动和物品的自由。同时在活动中给特殊儿童安排一定的角色,因为所谓“融合”只能产生于所有儿童都参与的活动中,而且教师设计的角色必须符合每个儿童的能力和水平,让他们积极参与而不是消极参与,那样才能真正融合。
其实,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主动融合非常困难,教师要引导和启发,可以用语言提醒,也可用动作、眼神暗示,以促进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的交往。人们倾向于使用喜爱的用品和参与喜爱的活动,学龄前特殊儿童也是如此。教师要通过仔细观察了解每个学龄前特殊儿童的偏好,在遇到自己感兴趣的用品或活动时,融合才会自然而然地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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