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集体活动中教师与家长的有效商议
作者:姚春玲 来源:青浦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 上传时间:2014-11-16
早教中心的“小集体活动”概念是相对于分散活动提出的,是指教师以相应的材料和玩具为载体,设计适合该月龄段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并组织6~12个家庭同时参与活动,分享交流活动的价值和意义、家庭指导的共性问题、方法和策略等。
如何在同一时间内,既能照顾好婴幼儿,又可以与家长进行有效商议,这是教师在实践中会碰到的问题。教师的基本做法是:活动开始或结束的时候,一股脑儿地把活动价值以及活动在家庭中的延伸向家长进行交代,家长听得云里雾里,孩子也听不懂、坐不住。
于是,我们通过大量的教研观摩、实践研讨,提出了早教中心小集体活动中“夹叙夹议”式的商议方式,即明确“议什么——何时议——怎么议”。
一、议什么
在每次活动中,教师想要与家长商议的点是很多的,但不可能穷尽,因此活动前预设好商议重点很重要。
例如,“动物动物捉迷藏”(13~18个月)活动,借助图画书《动物动物捉迷藏》,通过示范,带领亲子共同阅读,预设与家长重点协商的内容为:1.如何为13~18个月的幼儿选择合适的图画书(画面单一、情节简单、角色熟悉,以4~5页为宜):2.故事讲到一半时,幼儿往往就不想听了,怎么办(幼儿的月龄特点决定了其有意注意的时间很短,所以不强求把故事听完)。
同样是早期阅读活动,“喝汤了,擦一擦”(19~24个月)活动确定的商议重点为:1.幼儿看书时能做什么(能够分辨一本书的封面和基本结构,引导幼儿自主翻书):2.亲子阅读时家长可以做些什么(如结合画面,引导幼儿学学说说:规范语言,不需要提很多问题、解释很多:一段时间内可以重复讲同一个故事,当中可有停顿并引导幼儿填补词语)。
可见,商议重点的预设应结合该月龄段婴幼儿的特点、活动目标以及家长的育儿状况而定。
二、何时议
与家长的商议不要局限于活动前或活动后,而是应该贯穿于小集体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将活动前后的“一言堂”变为活动过程中的“夹叙夹议”。
(一)活动前
与家长交流本次活动的主要目标及注意事项,并以“温馨提示”等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家长在指导婴幼儿时清楚“做什么”及“做的分寸”。
以活动“过家家”(25~30个月)为例,活动前可以让家长了解的相关内容有:幼儿已经2岁了,自我意识不断提高,模仿能力和观察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可以提供一些能够引起假想的游戏材料,如锅碗瓢盆,能让幼儿模仿做饭菜,仿真听诊器和注射器可以让他们当小医生……这些材料会刺激幼儿进入角色;家长在游戏中应退后一步,不过多干涉,站在幼儿身后默默关注。
(二)活动中
根据本次活动的目标,引导家长带着问题观察:“宝宝的真正意图是什么?”“行为背后是否隐含着好创意?"“宝宝游戏时的情绪如何?”“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宝宝有妨碍他人的行为,家长此时可以做些什么?”激发家长主动探索和了解该月龄段幼儿的身心及动作发展规律,从而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这样的指导与互动围绕活动内容展开,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
(三)活动后
与家长的商议不能仅仅立足于当天的活动,而是要考虑到幼儿的后续发展。我们会在活动后下发一张活动指导表(见第35页),给家长提供后续指导的具体方法、策略。
三、怎么议
(一)运用儿童化语言
小集体活动是亲子共同参与的,所以教师与家长商议的时候必须兼顾到婴幼儿,注意自己的神态、语言、动作。当然,有时虽然是对着婴幼儿说,但其实是在讲给家长听。
例如,在“我喜欢刷牙”(25~36个月)活动中,介绍幼儿带来的牙刷时,教师可以这样说:“这把牙刷是谁带来的?你看,牙刷的头小小的,毛软软的,宝宝用起来很舒服,不会弄伤牙齿和牙龈,牙刷柄比较粗,宝宝能握得牢,上面还有宝宝喜欢的小青蛙形象……”以上这段话看似是和幼儿在互动,实则在告诉家长如何为幼儿选择适宜的牙刷。
(二)现场示范
教师可经常采取示范法和家长进行有效商议,让家长在教师的指导下示范亲子活动,有助于婴幼儿和家长更直观地理解和学习模仿活动内容。示范时,应该注意语言的带动性,语速要适中,动作要简单易懂。
在“喂食游戏”(13~18个月)活动中,教师请家长示范:1.拿着一篮花片让幼儿随意抓:2.把花片一片一片递给幼儿,引导家长发现哪种方式更容易使幼儿练习三指抓的动作,明白“提供材料的方式不同,对幼儿发展起到不同的作用”,并适时给予家长策略,将材料提供方式的意图和有效性告诉家长。
(三)利用多媒体辅助设备
利用多媒体辅助设备可以把内容生动、图像逼真、声音动听的教育活动信息展示在婴幼儿及家长面前。这些新颖、鲜艳、多变、形象的信息一方面容易引起婴幼儿的兴趣,集中其注意力,另一方面更容易把商议的问题讲得直观、具体,便于家庭中的延伸。
例如在“叠叠高”(13~18个月)活动中,教师引导家长观察幼儿垒高行为并自选材料完成操作后,运用相机及时捕捉了每个家庭活动情况,再利用PPT的形式再现照片,同时和家长商议“如何根据幼儿的能力选择适宜的垒高材料”“家中可以利用的垒高材料有哪些”等。
四、我们的思考
(一)观察是教师与家长有效商议的前提
进行小集体活动时,教师不仅要将活动内容传递给婴幼儿和家长,还应该在活动过程中仔细观察婴幼儿和家长的表现,这样才能正确掌握婴幼儿的发展水平,了解家长的参与情况,从而展开有针对性的商议。如在开展“过小桥”(19~24个月)活动的过程中,教师可以观察亲子活动的情况,观察家长对幼儿的陪伴情况和鼓励方式等,在此基础上给予科学指导。
(二)尊重是教师与家长有效商议的关键
作为早教指导人员,教师常常以“权威”自居,这是非常片面的。教师拥有的只是普适性的知识,而家长拥有个性化的教养方式,比教师更了解自己的宝宝。所以,在小集体活动的商议过程中,教师要尊重家长的认识与选择,允许家长有选择地接纳教师的观点。
当然,怎样使商议更有效,从而真正提高小集体活动的实效,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实践研究过程。归根结底,教师如果读懂了婴幼儿,掌握了婴幼儿的发展规律,对家长就“有话可说”,商议就更有效。
“过家家”活动指导表
宝宝姓名: 性别: 月龄: 个月
此月龄段宝宝有关“过家家”的关键经验:愿意和同伴或家人一起玩角色游戏,能独立模仿成人各种各样的动作和语言。
“过家家”游戏的意义:
1.“过家家”是宝宝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实践游戏活动。在“过家家”的游戏情境中,宝宝尝试自己装扮角色、摆弄玩具、模仿日常生活中成人的劳动。
2.发展宝宝的社会交往能力、语言和思维能力,培养宝宝良好的心理品质。
家长指导策略:
1.“过家家”是宝宝最喜欢玩的社会性游戏,家长可提供真实物品(如围巾、小包、梳子、牙刷等)供宝宝操作。
2.在游戏中,家长可以退后一步,耐心观察宝宝的真正意图,给予宝宝自主游戏的空间。
3.家长可一同参与宝宝的游戏,想办法创设游戏情境,如给娃娃穿衣服、讲故事,带娃娃出去玩,哄娃娃睡觉,给娃娃打针等。
4.如果游戏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或妨碍他人的行为,家长应及时告诉宝宝“不可以”,当然也要说清楚“为什么”。
家庭记录:观察您宝宝的“过家家”行为,并在所附观察记录表中打钩。
宝宝玩“过家家”观察记录表
观察记录者:
次数 对玩“过家家”游戏的兴趣 在“过家家”游戏中的行为表现 有无与同伴、成人一起玩的需要 是否有简单的角色意识
经常玩 偶尔玩 不参与 自娱自乐 注视别人 模仿他人 机械摆弄 简单模仿 有简单情景 能讲出模仿的角色名称 不知道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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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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