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中国幼儿园教育实践的困境
作者:王东异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5-01-20
——寻找从“成人中心”转向“儿童中心”的突破口
在理论和政府行政主导层面上,幼儿园教育应“以儿童为中心”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这可以从1989年国家教委出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称《规程》),以及2001年教育部出台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行)》(以下称《纲要》),得到证实。《规程》是建国30来,第一次针对幼儿园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成人为中心”的“三个中心”——教师中心、教材中心和课堂中心,所提出的纲领性指导政策。其目的在于以强调儿童主体性为前提,要求教育工作者实现从单纯知识灌输、技能训练,到培养能力,发展智力,进而研究幼儿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从注重考虑教师如何教,到研究幼儿在教育过程中如何从被动受教育,转变为主动发展。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新《纲要》,再次强调了学前教育要以幼儿发展为本,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保教并重,要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认定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学前教育应注重幼儿自主性的发挥与发展,幼儿园课程要为幼儿提供整合的、情景化、生活化的经验。可见,通过对《规程》的细化和深化,《纲要》在理念及国家行政主导层面上,更加确定了幼儿园教育必须“以儿童中心”的主张。
在过去的20年中,由中国政府行政主导,动员学前教育主流学术界参与,并与某些大城市主流公立幼儿园一起,对“以儿童为中心”作为基调的《规程》与《纲要》中相关理念与规定的贯彻,曾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研讨、课程编写以及全面推广等等艰苦卓绝的工作。这些工作无疑是意义重大的。然而,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事实仍然令人遗憾:中国还是有相当多幼儿园在其日常教育实践中,没有能够走出“以成人为中心”的传统模式。很显然,理论的科学与周全及政府行政主导规定的正确,并不等于幼儿园教育实践操作的科学和运行轨道的正确。换言之,主流学术界及政府行政主导规定对中国幼儿园教育绘制的“完美”愿景和蓝图,绝不等于中国幼儿园教育实践的本身。在“完美”理论和政府行政主导正确规定与幼儿园教育实践之间,我们需要一套高品质、易操作的日常实践标准体系,以保证“以儿童为中心”的实践操作惠及参与其中的每一位儿童。这样一套标准体系的缺位,已经很明显地形成了中国幼儿园教育发展的困境。因为,它首先表现在理论和政府行政主导与幼儿园教育实践的格格不入;其次,在与国际幼儿园教育接轨、建构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幼儿园教育体系方面,显然会无法跟得上经济全球化的脚步;第三,由于“以成人为中心”的幼儿园教育,更容易导致儿童的拔苗助长、人格扭曲以及身心各方面的不和谐发展,因此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不仅殃及儿童个体未来生存与发展,同时也会波及民族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在幼儿园教育实践层面上,寻求从“以成人为中心”转向“以儿童为中心”的全面突破口,当是今天中国学前教育界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对此,笔者就寻求转变中的两个核心问题加以分析,并试图就可行性解决方案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以拙见抛砖引玉。
(一) 师童关系与改变教师
师童关系的专制性,是当今“以成人为中心”幼儿园教育实践中的最传统、最突出、最核心的顽疾。其典型的表现是,在日常教育实践中的任何条件下,教师以绝对的权威,面对群体、小组或个体儿童,以有计划或随意的方式来施加自己的意志,而不必考虑儿童自身的尊严、需要及兴趣。在时下中国的幼儿园教育中,以关禁闭、体罚、拉扯、辱骂、恐吓、讽刺、挖苦、白眼以及在群体面前羞辱等等不一而足的手法,给予儿童身体与心理上的虐待、伤害、忽略的现象非常普遍。谁都知道,坏的及劣质的早期教育比没有早期教育更糟糕。因为没有这种恶劣的早期教育,和家人在一起至少儿童不会被伤害,人格也不会被人为的扭曲,更不会产生心理的、行为的及情绪等各种问题。
之所以说这是个最核心的问题,是因为以尊重为前提、给予一定自由选择权利以及无条件关爱的师童完全平等关系,是促进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最必要和最充分的条件。幼儿园作为儿童生命中第一个教育机构,承担着儿童社会化发展,以及为认知、语言、情感以及身体健康方面未来发展奠基的重要使命。在幼儿园教育与教学条件下,所有影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因素中,由师童关系决定的儿童心理安全感是最核心和最重要的因素。在其形式上,幼儿园中由心理氛围构成的软环境条件对儿童的学习与发展,要远比任何物质设施所构成的硬环境条件作用更重要。正如阳光、空气和水以及一些必要的养分是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一样,充分尊重和完全平等的师童关系所构成班级心理氛围,就是儿童学习和发展的阳光、空气、水和必要的养分。因为这一切保证了儿童心理上没有恐惧,没有焦虑,没有恨,不会产生过多无助感和挫折感,而体验着的只是归属感和更多的幸福与欢乐。只有在这种氛围中,儿童的天然好奇心转化为乐于探索、勤于探索、勇于探索,并且会不断地沉浸在发现的成就感之中。
在中国,师童关系的专制性并不是个别表现,而是一种极为普遍的教育现象。因为这种专制关系在教师或参与幼儿园教育的其他成人中,是一种根深蒂固观念的具体体现,它植根于深厚的社会历史、政治与文化背景。中国社会形态导源于宗法观念,由宗法观念产生专制体制,由专制体制产生官本位。社会政治层面的官本位必然导致教育与家庭层面的“教师为尊”与“家长为尊”,进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专制的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而在专制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幼儿教师,当走进幼儿园班级面对天真无邪的儿童时,怎样才能让他们从骨子里做到让自己的尊严、人格与儿童平等,做到给儿童一定自由选择的权利,以及无条件地关爱与呵护每一个儿童?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怎样保证处在专制下被管制和被“奴役”的儿童有心理安全感?而处在没有心理安全感的恶性教育生态环境下的儿童,其积极、主动及健康的成长与发展还有实现的可能吗?事实上,我们所面临的困境并不是仅仅改变某个教师,或仅仅改变年轻教师,而是要改变一个拥有95万(2007年官方统计,中国教育统计网)之众的巨大幼儿教师群体。很显然,如果没有一套高品质、易操作的实践标准,以及一种可推动全国幼儿园使用的力量,改变教师群体就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就改变群体教师专制师童互动观念的问题,笔者做过多年尝试,认为寻求积极有效地解决方案是完全可能的。这种解决方案就是,用“行为—态度—观念”(首先改变行为方式,导致态度自然改变,到最后完全改变观念)转变模式,取代“观念—态度—行为”传统的改造模式。最终可取得在相对较短时间内,让教师以民主、自由与爱为准则,重新建构新型的师童关系。具体做法是,根据日常生活的不同情境,制定教师与儿童互动的行为标准,并将这些行为标准定为日常工作的评估检查标准,与教师的工作表现与业绩完全挂钩。这样,将传统上的理念主张和道德规范,以体现高品质、易操作的方式,转化为教师的行为与工作标准,从而让教师在工作中没有选择,直接以行为的方式践行着“理念”和“道德准则”。由于每一条标准的背后都有哲学、社会学、发展心理学等科学根据作为强有力的支持,使得所有标准本身均体现着积极的人文价值和教育价值。因此,教师在践行这些有着积极教育学意义的标准之后一段时间里(3-6个月),对待儿童的态度出现渐次的积极变化,最后导致教育观念的完全转变。实践表明,这种从改变行为开始,到顺其自然的改变态度,直至最后改变观念的模式非常有效。
(二) 课程与“一日流程”
主流学术界的幼儿园课程定义是, 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这个定义的内涵和外延也均与《纲要》的基本思想和主张吻合。“寓教育于一日生活之中,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使幼儿逐步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北京市贯彻《纲要》实施细则】)。在这里,“各种活动的总和”显然是包括了儿童入在园一日生活中的全部活动。其逻辑上的涵义是,幼儿园教育目标应当是在幼儿园一日“各种活动总和”中得以实现。
然而,在“以成人为中心”的教育实践层面上,幼儿园还是更多地仅仅将有限的集体教学时间,当做实现教育目标的唯一手段,而置一日生活中各种教育价值的实现于不顾,使幼儿园教育目标看上去只停留在让儿童吃饱睡好、不出事故,然后适当做点“小学化”的启蒙,仅此而已。这里,我们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做到寓教育于一日生活?一日生活中的各个环节中所包含的基本教育价值有哪些?师童如何互动才能很容易地在一日生活流程中将教育价值转移给儿童,从而自然实现幼儿园教育目标?
就将一日“全部活动总和”作为幼儿园课程全部载体,设计一日流程中每一环节的师童互动标准,进而寻求在每一环节上实现幼儿园教育目标的问题,笔者在过去几年曾做过大量的努力和尝试。正如解决改变教师以便改善师童关系的努力一样,其效果是积极和有效的。
具体做法是,将一日流程根据儿童活动规律设计为10个环节,每一环节都包含着若干个不同的操作细节。对于每一个操作细节,通过提出详尽的要求,对教师操作行为进行规范。其中,对于那些非常关键的行为要素,提出了一百多个“必达标准”(必须按要求做到的标准)。在这些“必达标准”的背后,不仅具备生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中的科学导向,而且有当代社会、政治及文化对儿童成长的各种人文诉求作为根据。这样,我们将一日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嵌入了丰富的教育价值,让师童互动的每一操作细节都必须体现着幼儿园教育的目的性:在社会、情感、认知、语言、身体健康方面,促进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在实验中,我们将“一日流程”作为幼儿园的核心课程,将对教师工作业绩评估、提薪、职位提升等等,均与此课程的执行程度(所有标准的达标数量)紧密挂钩。实验的结果是,无论是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理想程度、家长对幼儿园的认可度,还是对教师本身的职业发展以及幼儿园品质的快速提升,都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
以上分析的,仅仅是幼儿园教育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事实上,“以成人为中心”的种种现象,也同样存在于诸如园长日常管理、园所文化建构、课程设置、教育及教学活动组织形式、幼儿园的环境设置、家园沟通、以及教师业绩评估之中,等等不一而足。
与国家一道,中国幼儿园教育改革也走过了三十年。这三十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不容否定。但我们必须坦承,中国缺少一套能与国际接轨的、高度本土化的、科学并经得起考验的高品质、易操作的幼儿园教育实践标准。一旦能够创造出这样一套标准并加以大力推行,中国幼儿园教育走出困境,进而走向世界则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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