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作者: 来源:中国幼儿教师网 上传时间:2015-04-07
为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使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在每学年开始时,要及时发动、组织家长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
2、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积极支持家委会、家长工作小组,经常交流情
况,共商教育方法。
3、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通过家委会及家长小组及时、虚心听取家长对
幼儿园、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后对每个幼儿进行家访,以后每学年普访一次。
2、建立家、园联系手册,每周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幼儿在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小结,并确定接待日,与每位家长面谈。
3、 开展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的问题,指导家长正确
进行家庭教育。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1、每学年开始召开新生家长会,介绍幼儿园情况及办园指导思想。
2、成立家长学校,健全组织机构,每学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期家长学校教育活动。
3、 期初或期末召开一次家长会。
4、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参与的半日活动(或开放周活动)。
5、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园同乐活动,如节日活动、春、秋游等。
6、 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